被告人武飞后闯入超市刺死前妻,7月25日被广义省人民法院判处死刑
起诉书称,被告人武飞后与T.T.H.S(29岁,居住于广义省)为夫妻,2014年10月至2023年3月17日住在一起,后离婚。
由于双方就6000万越南盾的金额发生矛盾,因此离婚后,武飞后多次打电话、发短信要求与前妻见面,谈谈解决问题的办法。遭到了前妻的拒绝。
2023年4月4日下午1点左右,武飞后携带一把刀,步行到前妻上班的超市“解决问题”。
在超市,两人继续发生冲突。随后武飞后愤怒地用刀刺了前妻数刀,超市员工介入将武飞后拉了出来。但武飞后仍持刀刺伤前妻身体多处,导致她失血过多,抢救无效死亡。
庭审中,广义省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案件全部内容,决定以“谋杀”罪判处被告人武飞后死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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