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地有组织在菲律宾等境外地区设立公司,利用互联网在中国境内发展赌博网站代理和参赌人员,赌客达数千人
法院以开设赌场罪,对李某等50名涉案人员判处拘役4个月,缓刑6个月至囚2年,警方目前正追查仍然在逃的6名主要涉案人员
警方调查发现,王某、黄某等6人于2017年起在菲律宾多地成立丽星跨境网络赌博集团,网上发布招聘讯息,透过员工、熟人介绍等方式招聘新员工。有网站代理表示,公司会扣押他们的护照和身份证,控制人身自由,如果没满一年就辞职,要向公司支付中介费用。
该公司内有31人先后进入该组织,担任组长等职务,利用赌博App实施开设网络赌场的犯罪活动,并以工资、绩效、补助等方式非法获利超过430万元人民币(约534万港元)。另有一名赌客表示,若分享网站专属的二维码,朋友扫描后进入网站,会自动成为自己的下级会员;友人充值金额并进行赌博,该赌客便可获得提成。
湖南省宁乡市检察院近日向法院起诉上述涉案人员,认为他们为赌博公司的跨境网络赌博活动提供帮助,领取工资或获得一定比例的提成,可认定为从犯,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。上述50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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